【規章】《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定》(2007年2月教育部令第25號)
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對民辦高校實行年檢制度。年度檢查工作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年度檢查情況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基本辦學條件核查的結果,在辦學許可證副本上加蓋年度檢查結論戳記。”
【規章】《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2008年2月教育部令26號)
第六條第二款:“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獨立學院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職責:……(四)獨立學院的年度檢查;……”
【規范性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
“縣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審批條件、辦學行為要求和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完善管理辦法,認真組織開展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工作。”
【規范性文件】《國務院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1號)
“加強民辦教育管理機構建設,強化民辦教育督導,完善民辦學校年度報告和年度檢查制度。”
【規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2018年11月7日)
“強化對幼兒園教職工資質和配備、收費行為、安全防護、衛生保健、保教質量、經費使用以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動態監管,完善年檢制度。”
辦理流程